某企业2X20年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:
(1) 企业购入甲材料6000千克,单价48元,乙材料4000千克,单价98元,增值税税率为13%,材料未到,款项未付。
(2) 企业通过银行支付上述购入的甲、乙材料的外地运杂费20000元,按材料重量比例分配。
(3) 上述甲、乙材料验收入库,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。
(4) 仓库发出材料,用途如下: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1000千克,乙材料500千克;生产B产品领用甲材料600千克,乙材料200千克;车间一般耗用领用甲材料100千克。材料均为本月购入,按实际成本核算。
(5) 企业销售A产品,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500000元,增值税税率为13%,款项收到存入银行。
(6) 企业通过银行发放职工工资685000元。
(7) 企业分配本期职工工资,其中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40000元,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60000元,车间管理人员工资80000元,行政管理人员工资50000元。
(8) 企业按各自工资额的12%计提住房公积金,按18%计提社会保险。
(9) 企业通过银行支付A产品的广告费100000元。
(10) 企业计提应由本期负担的银行临时借款的利息5800元。
(11) 企业计提本期固定资产折旧,其中车间设备折旧额23000元,行政管理部门折旧6000元。
(12) 企业通过银行支付本期管理部门的办公用品费4200元。
(13) 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、B产品的生产成本。
(14) 本期投产的A产品全部完工,验收入库,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。
(15) 结转本期已销A产品成本3000000元。
(16) 将本期实现的各项收入转入“本年利润”账户。
(17) 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入“本年利润”账户。
(18) 假设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,按25%的税率计算所得税。
(19)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“本年利润”账户。
(20) 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转入“利润分配”账户。 要求: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。